类 别 | 环境保护 | ||||
索 引 号 | RMZF/2018-1820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09 |
文 号 | 来 源 | 庆城县环保局 | 关键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博爱医院建设项目(报告书) |
庆城县北区皇城开发区东口 |
长庆石油勘探局矿区服务事业部职工医院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3608号) |
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项目总投资 300万元,环保投资 19.55万元。 |
本项目始建于2013年,仅对项目施工期修建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5.1施工期 5.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和运输车辆废气( NO2、CO)。 (1)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采取封闭式施工,在施工现场外围采用密目网;硬化施工场地路面,定时在施工活动的区域洒水;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所有的物料应按既定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须具备覆盖物和喷洒水设施,以防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能及时遮盖。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卸车厢完好,装卸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严格工程施工中的用水管理,减少用水量,进而相应减少废水量。 (2)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建筑物中的厕所和新建的临时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1.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严格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及时清运,全部送往庆城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地点处置。 (2)施工现场禁止将生活垃圾乱丢乱放,任意倾倒,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设立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1)本项目属于无传染病治疗科室,不含有传染废水,只有普通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5.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 (1)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并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送至庆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 (2)污泥按要求用生石灰消毒后,定期委托有关资质单位处理; (3)其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1)医疗废物由专人用专用容器集中暂存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依托庆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其他医疗固废(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由医院进行分类集中收集消毒,做到及时清运,防止夏季由于气候炎热而容易腐烂变坏,滋生蚊蝇。外运途中,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或覆盖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
公示期限: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22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