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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危房改造补助 反映的问题 投诉
发信人 王先生 发信日期 2018-05-24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发信人地址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非常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国务院、甘肃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扶农、惠农,精准扶贫的政策,在农村得以实施,农民切身得以享受各种政策带来的好处,为此十分感谢县领导及各级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因为我县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于县政府在实施上级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文件未能深入了解,理解不透彻,特向上级组织、县委,县政府查询!根据甘肃省《2017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所提到的15000?20000万元的补助标准,不知道在僻远的庆城县翟家河乡店户村是按照什么标准实施的?并且是否有相关的实施文件可以查询?2017年初,当时乡上和村上传达政府红头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国家补助20000元,银行贴息贷款50000元,非贫困户(除贫困户之外)建房国家补助15000元,银行贴息贷款50000元。承诺的是房子建成验收后就可以拿到补贴和贷款。由于无地方可住,2017年3月份我上交了建房申请,提交了各种资料和申请表,5月份房子建成,随后村上和乡上及邮政银行来实地照相查看,距房子建成到现在一年多了,国家补贴和货款无任何消息,每次问村上,乡上主管精准扶贫的乡长和县住建局,三个单位的说法每次都不一样,一会说有,一会说没有,但是经过咨询本县其他邻乡和邻县,只要房子建成验收后就可以拿到国家补贴和贷款的。而且目前就翟家河乡店户村的个别非贫困户比我建房迟,也有个别群众领到国家补贴和贷款的,到底哪些建房户真正可以领补贴和贷款,住建局回复说他们按农户的申请和难收后把钱都拨了,是钱被乡政府挪作他用了还是?请问一下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我们层层政府机构难道是忽悠和欺骗老百姓的吗?还是另外有其他人情和关系户。请问甘肃省2017年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和国家补助标准及补助范围能公开、公示于众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合理解释吗?这牵扯到多少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关注一下偏远山区的老百姓的生活吗?希望上级政府和纪检部门查查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的基层扶贫人员。因为这些琐事打扰百忙之中的各位领导,为此再次表示十分的歉意!
领导批示   请张乃丹县长要高度重视,县住建局和翟家河乡政府主要领导一定要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并就同样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意见。 (葛宏 2018年5月28日) 回复日期 2018-05-28
办结回复 网民朋友:
  翟家河乡政府接到关于危房改造补助的信访案件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成了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信访人反映本人2017年3月份上交了建房贷款申请,提交了各种资料和申请表,5月份房屋建成,随后村上和乡上及邮政银行来实地照相查看,距房子建成到现在一年多,国家补贴和货款无任何消息。
  经调查查证:信访人于2017年3月将建房贷款资料交于乡政府,2017年5月份建成,乡政府于2017年6月6日向县邮政银行以文件形式将信访人的贷款资料予以上报,邮政银行于2017年7月下旬对信访人的自建房进行了现场核实并采集了照片。乡政府多次督促并衔接邮政银行,邮政银行于2018年1—3月份向35户农户发放了185万元(下剩未贷款户190户,其中包括信访人)。随后乡政府多次与邮政银行衔接关于剩余农户的住房贷款,邮政银行回复2017年全县的3000户指标已全部贷到农户,下剩未贷到款的农户县邮政银行将继续与邮政总行争取。
  依据《庆城县“告别窑洞”工程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16〕41号)、《庆城县窑洞修缮加固及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告别窑洞”工程实施方案》(庆告领发〔2016〕3号)、《关于下达2017年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庆建发〔2017〕559号)文件精神,“四有户”(户主及家庭成员有车、有商品房、有财政供养人员、有营业执照)不得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信访人拥有起亚牌越野轿车,虽然车户未在自己名下,但经与本人及邻里核实该车辆归属个人已有两年时间,故不符合享受危改补助条件。 
  我乡将积极与县金融办及邮政银行衔接,争取尽快落实下剩农户的危房贷款问题,并向其将危改补助政策解释清楚。
                          庆城县翟家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办结日期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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